2013年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条件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10 10:43 文章来源:长沙芙蓉区人民政府
我局于2013年3月1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http://www.furong.gov.cn)上发布了《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因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B04)岗位条件设置不科学需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B04),原岗位条件为: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04 | 区食安办 |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士)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应用药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调整后岗位条件为:
职位代码 | 单位 |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B04 | 区食安办 |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监管员 | 1 | 30周岁以下 | 正规全日制本科(学士) |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应用药学、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药师资格证 |
《长沙市芙蓉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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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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