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娄底市畜牧水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07 16:40 文章来源:娄底党建网
4、面试: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但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数不得超过2次。
在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6、因犯错误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余的为1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报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
联系人:胡罗生 电话:0738-83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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