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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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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01 09:33 文章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符合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综合管理类(不含岗位要求为财会、经济类专业)考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和申论;专业技术类和岗位要求为财会、经济类专业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符合报考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能力。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证明向单位函调被聘人员档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省水运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84883840
    附件:湖南省水运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湖南省水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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