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怀化洪江市公开招聘26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28 13:56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等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参照《公务员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公示
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三、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作为特设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4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
2、聘用人员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0745-7732781(办公室)
0745-7732953(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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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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