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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衡阳市城区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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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6 11:59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12年衡阳市城区公证处公开招聘公告》,2012年衡阳市城区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于2013年1月13日结束。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各招聘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卢方荣等24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招聘办工作人员将在面试前逐人电话通知有关事项,请上述面试入围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月20日
  面试地点:衡阳市人社局南院(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十楼
  三、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2分钟,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测成绩确定。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按招聘办电话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参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卫生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四)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在面试室,只报面试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及毕业院校等信息;面试时间12分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五)考生面试完后在候分处等候面试成绩,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的;
  2、在候考室和面试室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3、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4、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5、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6、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7、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8、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咨询电话:0734-8193165
  附件:2012年衡阳市城区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事业单位招聘网
  衡阳市城区公证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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