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浏阳市太平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1-08 15:5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中文、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6日后出生)。有行政机关文秘工作经验、在报刊媒体公开发表文章较多者,年龄、学历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并酌情优先。
二、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浏阳市太平桥镇政府三楼党政综合办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2张彩色寸照等资料到太平桥镇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秘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用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招聘人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年薪5万元,实行绩效考核,工作业绩突出者待遇从优。
联系人:周辉明
咨询电话:83740001 1397583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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