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长沙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2-11-23 17:04 文章来源:长沙人才网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月15日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人才网公布。
2、报考投资评审、综合管理岗位的考核内容为面试,报考网络管理岗位的考核内容为面试和业务操作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业务操作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上机操作能力。
4、报考投资评审、综合管理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核成绩。报考网络管理岗位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和业务操作成绩各占50%合成。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报考同一岗位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财政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四、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43(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5351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财政局监察室:0731-8866630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 8490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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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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