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湘西在岗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2-11-07 10:52 文章来源: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10〕10 号)以及州委组织部州组电[2012]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湘西自治州2008、2009年续聘和2010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
二、招聘对象
考核合格的湘西自治州2008年、2009年续聘和2010年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原已录用或解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下午5:00。
②报名地点:各县市的报名对象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统一报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认真如实工整填写相关栏目。报名表背面应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要求的相关证件。每名考生须交考务费和数码照相费共120元。
2、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考试地点:吉首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考试类别为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后,再按笔试成绩占60%、聘期实绩考核成绩占40%计算合成笔试总成绩。考试范围以《湘西自治州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大纲》为准。
3、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先后按聘期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直至分数不同为止。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聘期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面试综合成绩,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于面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参考笔试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体检参照新颁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即为拟聘用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可依次进行递补。考核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6、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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