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长沙浏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选聘12名检疫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0 14:24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认真搞好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员的选聘工作,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为乡镇动物防疫检疫全额编制工作人员,选聘名额为12人。
三、选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动物防疫事业;
2.服从安排,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纪违法行为;
3.45周岁以内(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4 .乡镇街道动物防疫检疫站在编在岗差额编制人员;
5.身体健康。
四、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加分,可累计加分,并计入总分,加分总分不超过8分。
1.近五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以市政府考核文件为准),每次加1分,获得部队及地方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凭奖励证书原件),每次加1分,该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2.2012年9月30日前担任站长职务的加2分,担任副站长职务的加1分(以局任命文件为准);
3.工龄2-5年(含5年)的加0.5分,工龄5-10年(含10年)的加1分,工龄10-15年(含15年)的加1.5分,工龄15年以上的加2分(以档案工龄为准),计算工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4.获市级以上(含浏阳市)见义勇为奖励的加1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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