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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湖南理工学院招聘公告(共31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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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9 10:55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如需进行实践技能考核的岗位,按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实践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20%进行计算)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硕士按专家指定的教学内容以授课的形式进行(时间45分钟),博士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一个小型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
专业技能考核:理工科和特殊专业应聘人员进行技能考核。理工科应聘人员考核实验室动手操作能力;音体美学科应聘人员考核其专业能力展示。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电话:0730-8640298
    联系人:苏老师
    E-mail: rsc8640298@163.com
    学校网址:www.hnist.cn  人事处网址:rsc.hnist.cn
    附:湖南理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教师招聘网
湖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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