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3-05-13 09:33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为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14名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衡阳市第八中学(4名):生物(1名)、历史(1名)、体育<篮球方向>(1名)、心理学(1名)。
衡阳市铁一中学(2名):物理(1名)、地理(1名)。
衡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3名):语文(1名)、历史(1名)、体育<篮球方向>(1名)。
衡阳市第五中学(2名):数学(1名)、历史(1名)。
衡阳市衡钢中学(3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要求: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2013年6月30日前须获得9所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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