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县一中公开招聘16名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4-10 15:37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院校,本科生和硕士生的本科、硕士均为本科一批院校,但体育科可为二本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硕士生本硕专业一致;届别,2012和2013届;年龄,本科为公历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为公历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计算机具有等级证书;相应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环节与程序
招聘基本环节与程序为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片段教学、课堂教学;体检、公示、招聘考察、签约聘用。
(一)制定《方案》。工作方案由县一中和教育局、人社局协商制定,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一中具体实施。
(二)发布公告。人社局和县一中负责公布招聘信息,县网免费发布。
(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县一中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然后与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审定。
(四)组织考试。考试组织工作由县一中为主体,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考试分笔试、面试、片段教学和课堂教学环节。笔试开考条件为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按岗位要求计算)之比不低于1:3,否则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情况调整或取消有关学科招聘计划。
1、笔试(体育学科占总成绩30%;其余学科40%)
(1)成立笔试工作小组,负责命题、保密、组考、评卷和统分等工作。
(2)内容以高中为起点,高考难度。
(3)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人数比例:体育科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若达到5人或5人以上者,按1:5比例;其余均按1:3比例。
2、面试和片段教学(体育学科占总成绩40%;其余学科30%)
由县一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面试评委小组。有关教学方面内容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具体内容和顺序由抽签确定。具体说明如下:
面试(各学科均占总成绩10%)
(1)组长为主考官,审阅《个人信息卡》等材料,负责提问与交流。
(2)重点考察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认知水平、思辨和应变能力、师德修养、人文关怀等。
片断教学(体育学科占总成绩30%;其余学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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