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商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15 11:55 文章来源: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职校(职级)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并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如实填写报名表直接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66号)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商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副院长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1;中层管理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教师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教师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试教)占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面试)成绩×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
面试(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人选。应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应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166449余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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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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