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怀化学院引进53名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02 10:51 文章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30%,试讲占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生教育和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应用文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其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和仪表举止。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怀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博士为3个月、硕士为6个月、本科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附件:怀化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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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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