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城市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21 13:49 文章来源:教师招聘网
⒈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教授职称的不设开考比例。
⒉考试方式: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70%,面试占30%)。若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为10人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其中笔试占40%,试讲成绩占40%,面试占2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人员参加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应聘教辅岗位的,试讲环节增加专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划定综合合格分线为75分,综合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75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硕士研究生考察期6个月,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博士考察期三个月,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各类人才,按我校《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享受相应待遇。
联 系 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78675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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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hncursc@126.com
学校人事处网址:http://rsc.hncu.net/structure/index.htm
地址:湖南城市学院人事处(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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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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