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郴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5-15 11:01 文章来源: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表一份(详见附件2);
5、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两张;
6、报考职位为四项目人员的,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五、其他规定
1、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复审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再保留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机关不另行发布通知。5月27日,将公告通知递补人员进入复审。
特此公告。
附件:1、郴州市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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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公务员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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