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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衡阳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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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7 08:57 文章来源:考德上公培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父母户口簿及本人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四项目人员专项职位的考生,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复审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递补相关事宜
    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将及时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六、面试相关事宜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等事项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由于今年招名阶段未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如有疑问请主动及时和市招考办联系。
    市招考办电话:0734-2896682。
    附:衡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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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2088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