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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永州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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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6 10:39 文章来源:考德上公培

    五、其他规定
    (一)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复审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但是有身高等要求的特警、篮球特长等职位的考生,不能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复审机关在考生准考证上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考生进入面试时,需出具此准考证原件。
    (三)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复审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特别提示: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复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再保留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机关不另行发布通知。
    5月27日,将公告通知递补人员进入复审。
    特此公告。
    附件:永州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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