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3-15 11:40 文章来源:考德上公培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岗位,经省烟草专卖局提出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重要提示
为防止不法机构窃取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时,不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3月18日至23日12时)、缴费(3月18日至24日17时)、职位计划调整(3月26日至27日)、笔试成绩公布(5月4日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4日至10日左右)等时间节点的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联系,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考职位的“其他应聘条件”中,对资质资格有要求的,须携带对应的各类证书原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原单位加盖公章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注明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三)专业考试
部分职位实行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的对象为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专业考试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面试前后。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专业考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5;所需专业、技能特殊的岗位,经省烟草专卖局提出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放宽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2:0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重要提示
为防止不法机构窃取报考人员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时,不采集报考人员的电话号码等通讯信息。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3月18日至23日12时)、缴费(3月18日至24日17时)、职位计划调整(3月26日至27日)、笔试成绩公布(5月4日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5月4日至10日左右)等时间节点的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联系,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本次考试统一在长沙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报考职位的“其他应聘条件”中,对资质资格有要求的,须携带对应的各类证书原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委或支部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原单位加盖公章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注明所从事工作岗位性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三)专业考试
部分职位实行专业考试。参加专业考试的对象为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专业考试时间由招考单位确定,一般安排在面试前后。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实行专业考试的职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70%+专业考试成绩×30%)×4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