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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政法委机关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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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18 17:01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3年2月27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共有10名考生进入面试。最低面试分数:政法研究所法律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09.40分,政法研究所档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11.20分。(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6日15时至16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可乘北京市111、109、101、103、202、211、614、685、609、619、614路公共汽车到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二)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
    (三)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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