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海监总队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2-18 14:07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请考生本人于2月28日下午14:00-15:00到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东配楼四层404房间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4)招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原件;
(5)招考职位要求的计算机等级证书。
2.其他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失业、待业人员须提供档案所在地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失(待)业证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的相关认证)。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人选
进入面试的全体考生于2月28日上午进行体检。
(二)考察人选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3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超过8:50未到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需进行考生身份确认,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2、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录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联系人:殷蕾 010-68047724
附件:面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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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总队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