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进中央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1-30 16:41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二、面试确认
(一)考生本人应于2013年2月20日16时前通过电话向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确认参加面试。
(二)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28日(星期三、星期四)共2天。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7日、28日上午8∶20前到达民进中央机关办公厅人事处(305房间)报到,8:50准时进入候考区,未按时进入候考区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民进中央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
可乘416、405、421、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麦子店西街站下车,或乘405、416、707、运通104路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车,或乘地铁10号线三元桥站下车从C2出口出站。
民进中央机关位置示意图见附件。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笔试准考证,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段均需提供)原件及其他须交验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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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