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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面试确认及邮寄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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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8 11:3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我局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入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25日前发送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进行面试确认,联系电话:010-64463255(带传真)。
  传真标题一律为“×××(姓名)确认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传真要求有本人签名。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
  请入围考生于1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人事司(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要求贴好照片(报名时提供的一寸免冠彩照,2张),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经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工作经历起止时间,职务,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六)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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