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邵阳市森林公安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森林公安民警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2-11-27 17:20 文章来源: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5日。报考对象通过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局域网或邵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公开遴选森林公安民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警察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的证明材料。
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联系人:李娅13973915129、周毅15897390302 电话5323360)。
2、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上午。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统一组织。遴选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内容分文化、法律综合知识,总分100分。不指定复习范围。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警察证,按准考证上指定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面试。如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组成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否则不得入内。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4、体检。按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对象如放弃体检,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5、考察。根据体检结果,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依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选。
6、公示。拟遴选对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遴选人员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及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7、试用和调动。公示合格的遴选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遴选对象转任到遴选单位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同级调动和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选拔考试,一年内不得参加市级以上部门单位选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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