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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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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04 09:27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市检察院工作的需要,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批准,2013年市检察院从全省政法系统遴选2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湖南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身体健康;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二、遴选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 数量 性别 岗位要求 工作经历 学 历 年 龄
检察业务
(公诉)
1 男性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证)
在政法部门工作满3年(2010年9月12日以前参加政法工作) 本科以上 32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检察业务(民行)

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的《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告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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