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4 09:27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根据市检察院工作的需要,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批准,2013年市检察院从全省政法系统遴选2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
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湖南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身体健康;无《检察官法》规定的回避事由;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二、遴选人数及具体要求
岗位 | 数量 | 性别 | 岗位要求 | 工作经历 | 学 历 | 年 龄 |
检察业务 (公诉) |
1 | 男性 |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A证) |
在政法部门工作满3年(2010年9月12日以前参加政法工作) | 本科以上 | 32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
检察业务(民行) |
1 |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的《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告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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