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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株洲市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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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8 10:00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法律专业人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的资料也可提供。
  (二)资格审查
  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电话告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1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攸县县委组织部和攸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的,由笔试后续名次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在攸县党建网http://www.hnyxdj.gov.cn和攸县人民检察网http://www.hnyxjcy.gov.cn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员,按照本县规定的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已列入考察人选的,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
  2、被选调人员原行政职级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
  3、被选调人员在异地的,不负责家属工作调动及小孩入学等。
  附件:《攸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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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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