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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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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9 09:26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怀化市迎丰中路737号)A2栋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745-2714626;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29日至31日,地点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13室,咨询电话0738-8315862;
  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地点为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五楼5007室,咨询电话0743-8531281。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准考证(上有监考老师签字)。
  (二)学历学位证明
  1、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
  2、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加盖章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
  (三)其它证明
  1、职位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等级等资质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职位要求具有相关经历年限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四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职位要求的其它文字材料。
  5、具有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要求
  (一)请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复审,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如因故决定放弃面试的,请在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前告知资格复审单位。
  (二)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可靠,如今后审查中发现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法检考试网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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