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优秀青年法官的公告(2)
发布时间:2013-05-20 14:00 文章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未达到这一比例,原则上不予开考或减少选调计划数。
4、考试
安排笔试、面试两场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页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
面试重点测试法律适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2名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入选。
5、体检
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体检时间电话通知本人。
6、考察
主要对入围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通知其提交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主要介绍司法绩效指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和具体数据),由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等额递补。
7、研究决定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报有关会议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8、公示
对经审定的拟选调人员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几项说明
1、调入人员的法官等级予以保留;行政职务及行政级别不予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选调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问题。
五、组织和监督指导
选调工作在区委统一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区法院具体实施,并邀请区人大、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选调方案及录用结果等情况,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从事选调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邵希(0731-85880767)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政工室(301、302办公室)邮编410014
传真:0731-85880700
电子邮件信箱:yuhuafayuanzgs@163.com
监督电话:85880720
干部监督举报网站:http//www.csgbj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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