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阅读资料 > 经验分享 >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划定标准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17-09-13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推荐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群 463683382

    >>>应届毕业生划定标准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具体招考条件请最新公告为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考生若对具体政策有疑问,可在报考开始后咨询报考单位。

    更多资料请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 湖南考德上公培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划定标准

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司简介|湖南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考试培训网|会员中心|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地铁3号线朝阳村站5号出口) 报名专线:0731-82088855
Copyright © 2011-2017 湖南考德上公培网 湘ICP备17009472
咨询热线:0731-82088855
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