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金管理与拨付
设立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用人单位按月填写岗位补贴申报表,报区人社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月拨付到用人单位。在市直单位上岗的人员岗位补贴,由市城管局统一提出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至市城管局专户,再由市城管局拨付至用人单位。上岗人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六、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把关,对不符合政策条件和有转岗、卖岗、空岗等行为的人员,街道、社区不得推荐报名,区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一律解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岗位人员招聘报名。
3、聘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并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工作。
4、严禁转岗、卖岗、空岗,否则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再就业援助协议书》并追回所发工资,不能享受公益性岗位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并取消其今后公益性岗位应聘资格。
5、经市人社部门审定的上岗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私自代岗或未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上岗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由当事方自行负责。
6、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市本级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0]6号)文件的精神,制定明确的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奖罚分明。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岗位基础台账,加强人员的日常管理,在用人单位和社区建立上岗人员阳光台和上岗牌制度,内容包括上岗人员的基本情况、责任路段和本人相片等,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及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各用人单位要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转岗、卖岗、空岗等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在2018年1月31日前,用人单位查处的转岗、卖岗、空岗等人员,用人单位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补足岗位员额。经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和其它途径查处的人员,用人单位不能再行补员,并停拨相应资金。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