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高级人才网站上予以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四、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866551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667292
3、监督电话:0731-88665527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731-88665812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8866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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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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