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1.对象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5:1岗位的报考人员。 具体见2017年12月17日18:00前公布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招聘大厅。 3.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七、面试 1.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17年12月22日12:00前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应变与自控、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其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定于2017年12月23日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常德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十、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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