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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来源:株洲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湖南人事考试网提示您,2017年湖南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已出,请注意查看!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我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系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管理。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zhuzhou.gov.cn)、株洲传媒网((www.zzbtv.com))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6日(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人事教育部(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658号株洲传媒大厦151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标明姓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新闻采编岗位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2、播音主持岗位
    (1)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带妆试镜,模拟视频节目播音、主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音面貌、音质音色、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和整体上镜效果等。
    (3)专业测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4)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把控能力。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专业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专业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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