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考综合知识、水利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按水利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排名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对象需在面试前提供所在机关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不能出具的,经选调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重点是选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入人选经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由本人选择岗位,选岗后办理调入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调入资格。选调人员进入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市水务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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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2:湘潭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7年湘潭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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