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除针对大学生村官招聘的事业站所(管理二)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方式外,其余岗位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1)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共100分。公共知识为时政、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占20分;专业知识以报考岗位确定,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和限专业或职业资格的管理岗位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为主,不限专业或职业资格的管理岗位以行测和写作为主,占80分。原则上不指定教材。 (2)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即形不成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面试方式及规则,注重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或考核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出现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若笔试与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门)。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所产生的空缺名额,进行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均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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