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发明专利预审岗位1、岗位2,外观设计专利预审岗位1专业知识主要涵盖专利法律知识;维权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涵盖专利法、相关知识产权法及相关基本法律、法规。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4、2017年8月31日(周四)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2017年9月1日(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到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重点办(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办公楼1128房间)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9月2日(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9月4日(周一)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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