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6月24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一:《2017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4、2017年7月21日(周五)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24日(周一)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二《2017年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28日(周五)(9:00—12:00,14: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8月1日(周二)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事业编制选调岗位考试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岗位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报考长沙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考核由试教和结构化面试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结构化面试构成。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核方式仅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报考长沙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学校各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考核成绩按试教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的以考核成绩为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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