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相关政策
1.引进对象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分配到市直部门单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实践锻炼两年。实践锻炼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选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选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2.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
3.博士研究生保证在益工作不少于5年的条件下,发放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3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住房补贴于签订服务协议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购买本市第一套住房时一次性支付。
4.随迁配偶同为引进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博士研究生随迁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具备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原则上由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对口安置;引进对象随迁子女入托或入学,可在全市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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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益阳市2017年高层次(紧缺)人才定向引进计划
2.益阳市2017年定向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中 共 益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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