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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

来源:衡阳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2-22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参照国家通用公务员考试与录用标准,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2.面试(100分)。分别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面试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专业操作、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设评委小组,考生面试结束时,由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前宣布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每个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负。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一次。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高新区网站、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决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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