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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