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笔试 2016年8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及面试公告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发布。本次考试不设置查分环节。 十、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1.护理岗位:面试方式为护理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密闭式静脉输液、徒手心肺复苏、中心管道给氧法和无菌技术基本操作法。考题由每组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时间为7分钟。 2.医技岗位:面试方式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考核。考题由每组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时间为12分钟。 3.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分析、突发事件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考题由每组第1号考生抽签确定。时间为7分钟。 十一、成绩合成 护理(含助产)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医技岗位和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公示。 十二、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公示。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四、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批准,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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