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聘用结果,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编制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附件: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