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⑶考试综合成绩。拟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体检考察。按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区财政局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四、公示、入职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选调人员经区财政局党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待遇
一经选调录用,实行石鼓区在编在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统一待遇。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报考。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附件:
附表1:2015年石鼓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表2:石鼓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石鼓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20日
相关推荐: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王牌课程
小编推荐:考德上2016国家公务员笔试备考专题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