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测试田间操作及动手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试用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报市农业委员会、市人社局备案后进行1个月的试用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
(八)确定拟聘人选
经专业知识测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蔬菜研究所党委研究决定,由人事科按规定办理增员进编等相关手续,从聘用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663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市农业委监察室 0734-2883245
衡阳市蔬菜研究所办公室 0734-8587932
本方案由衡阳市蔬菜研究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衡阳市蔬菜研究所
2015年10月12日
相关推荐: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王牌课程
小编推荐:考德上2016国家公务员笔试备考专题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