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考察人员名单;
2、业务能力考察由县卫生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在各招聘单位进行,时间为5天;
3、业务能力考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局组成考察组,对业务能力考察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综合考察;
4、当业务能力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行业务能力考察;
5、若考察对象经业务能力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3、对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4、所有录取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5、新录取的编内工作人员须与我县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十四、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卫生局政工科:0731-84012368
(2)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
3、简章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9月长沙县卫生系统公开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 沙 县 卫 生 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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