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百分制,注重对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财政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进行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
3、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及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的《2015年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报考长沙市财政局机关职位时还需提供《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 “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含2次)。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含2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长沙市财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及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试用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2个月,由长沙市财政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九)调动
选调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附表:1、2015年长沙市财政局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联系电话:长沙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 0731- 88665743
监督电话:长沙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 0731- 88666307
报名技术电话:湖南领导人才网0731-82218422
2015年9月24日
相关推荐:2015年长沙市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王牌课程
小编推荐:考德上2016国家公务员笔试备考专题
关注湖南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