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只能填报某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者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9月24日(工作时间)到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乡镇国土管理员、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报考信息中心技术员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 9月 26日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在慈利县城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公告。 报考人员符合国家、省统一规定的政策加分条件的(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加分按规定计入笔试成绩。同时符合几个加分条件的不累加,按照最高一项条件加分。考生需于2015年 9月23日18:00前提供相关部门核准加分的原件(式样见附件3),送县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人社局607室)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报考乡镇国土管理员、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采取结构化方式;报考信息中心技术员岗位的,采取技能操作方式。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报县人社局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由县国土资源局在面试前3日提前通知考生。 (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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