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应聘A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信息情报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B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软科学研究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C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方面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应聘D类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翻译和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应聘人员须于考前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请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返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技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586766(省科技信息研究所人事科)
0731-88988846(省科技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988820(省科技厅纪检监察室)
附件:湖南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省科技信息研究所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科技厅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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