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31-85622727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事科 0731-82592108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0731-84448496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科 0730-8879658
监督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 0731-85698036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教育处 0731-85698004
附件: 2015年湖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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