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湖南中烟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的,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 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2、体检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应聘者参加体检的资格。 五、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才能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须在8月上旬到各卷烟厂办理入职手续。 六、应聘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1、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承诺提供信息完全属实,如有不真实信息,将承担一切责任,直至被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者须诚信参与招聘的各个环节,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务安排,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有替考、围考、考试作弊情形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录用资格的处理,且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中烟的招聘。对录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湖南中烟招聘诚信记录,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中烟的招聘。 3、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中烟的招聘。 4、应聘者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情形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或录用资格的处理,且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湖南中烟的招聘。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应聘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按本次招聘公告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后,如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湖南中烟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由于招聘事务繁忙,同时也为确保招聘的公平、公正,本次招聘过程中湖南中烟不接待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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